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这意味着很多领队并没有从业资质。陈坚通过这两年的观察发现,活跃的户外组织根据规范程度可以分为三类。第一类是通过社交平台自由组建的“徒步群”,常被称作“AA团”,这类组织没有法人,多数也没有专业领队,一旦出问题无人负责;第二类是无专业领队的旅行社和俱乐部,这类组织有法人,如果遇上意外,法人要承担一定责任;第三类则是有专业领队的旅行社、俱乐部和体育公司,相对规范。“户外团里领队扮演非常重要的角色,出事较多的往往就是没有专业领队的前两类。”陈坚补充道。电子邮件营销经典案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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电子邮件营销经典案例审理法院认为,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七十六条规定,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,非机动车没有过错的,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;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有过错的,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。一般而言,由于机动车行驶速度快、危险程度高,机动车一方在道路通行中应当负有较高注意义务。本案中,王某驾驶非机动车在机动车道内逆行,是造成事故的主要原因,其对自身的损害存在较大过错,应当依法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。同时,考虑到事发时路况、视野良好,李某如充分注意,一定程度上也能够避免发生严重事故。李某疏于观察,存在过错。最终判决:李某对超出交强险赔偿部分的损失承担40%的赔偿责任,该部分赔偿责任由某保险公司承担。电子邮件营销经典案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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交通事故往往造成被侵权人直接财产损失或人身损害。很大程度上讲,尽快得到损害赔偿,避免再度增加解纷负担和成本,是群众的“急难愁盼”。人民法院坚持实质解纷理念,坚决杜绝程序空转,在个案诉讼中“以案见事”,充分关注到纠纷成诉的核心原因和实质理由,因事施策、对症下药。纠纷解决中,人民法院不拘于“就案办案”,而是全面分析案件情况和相关背景,查摆诉讼关键原因,找准息诉着力点,加大工作力度,促进了纠纷高质量解决。《电子邮件营销经典案例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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