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中央宣传部、司法部、全国普法办联合印发的通知,今年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的重点宣传内容是: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法治思想;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;新中国宪法发展历程和宪法的地位作用;宪法,国旗法、国歌法、国徽法等宪法相关法;新中国成立75年来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依法治国取得的历史性成就。
文章强调,我们从事的是前无古人的伟大事业,守正才能不迷失方向、不犯颠覆性错误,创新才能把握时代、引领时代。要以科学的态度对待科学、以真理的精神追求真理,坚持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不动摇,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动摇,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不动摇,紧跟时代步伐,顺应实践发展,以满腔热忱对待一切新生事物,不断拓展认识的广度和深度,敢于说前人没有说过的新话,敢于干前人没有干过的事情,以新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。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这个重大命题本身就决定,我们决不能抛弃马克思主义这个魂脉,决不能抛弃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这个根脉。要有效把马克思主义思想精髓同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精华贯通起来,聚变为新的理论优势,不断攀登新的思想高峰。
宪法学总论、宪法学分论研究各自走向深化,形成“总分统合”的知识框架,这使构建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的具体路径更加清晰,在宏观层面可以沿着两个方向展开。一是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中的标志性概念、原创性观点为基础,比如“宪法全面实施”“依宪立法”等,形成关于宪法学总论的宪法学知识体系,更好彰显中国宪法学的中国特色、中国风格、中国气派。二是在宪法学分论研究中,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宪法的重要论述中的概念、范畴和命题作为遵循,把诸如“全过程人民民主”“党对宪法工作的全面领导”“执政权”“监察权”“法律监督权”等具有中国特色的宪法学话语有效纳入宪法学分论知识体系中,从而不断丰富中国自主的宪法学知识体系的内涵和外延。《》